“制度型开放”诠释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意蕴

2024-08-05 茂隆


“制度型开放”诠释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意蕴

 

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提出,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,坚持以开放促改革,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,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,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。

《决定》从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、深化外贸体制改革、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、优化区域开放布局、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机制等五个方面部署了下一步的举措。

专家表示,系列安排明确下一步开放的重点在于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。中国将以开放促改革,扩大更高水平对外开放,给跨国公司投资中国更大的信心和更明确的预期。

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

《决定》提到,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。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,在产权保护、产业补贴、环境标准、劳动保护、政府采购、电子商务、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、规制、管理、标准相通相容,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。

“除了劳动保护、政府采购、电子商务等规则,《决定》新提出了在产业补贴、环境标准、产权保护等领域实现规则相通相容。”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潘圆圆对记者表示。

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聂平香认为,在一系列外资企业关注的重点领域,下一步需要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,如首次提出的产权保护,产权保护不单包括有形财产的保护,也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。

此前,我国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,推出了首张负面清单、首个单一窗口、首个自贸账户,都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表现。

商务部部长王文涛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新征程上的高水平对外开放,就是要以推动加入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》(CPTPP)和《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DEPA)为契机,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,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,塑造开放新优势,释放开放新红利。

深化外贸、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

《决定》明确,深化外贸体制改革;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。

在外贸体制改革方面,《决定》提出要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、金融、产业政策协同,打造贸易强国制度支撑和政策支持体系,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,积极应对贸易数字化、绿色化趋势。

王文涛认为,要通过完善制度,夯实建设贸易强国的三大支柱,分别是货物贸易、服务贸易、数字贸易。

货物贸易方面,积极拓展中间品贸易、绿色贸易等新增长点,营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环境;服务贸易方面,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,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;数字贸易方面,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,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。

《决定》强调,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,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、资质许可、标准制定、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,支持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。

“中国开放的大门会越开越大。中国鼓励国外投资者来华经营分享中国增长的红利,鼓励外企在与中国企业的竞争中获利,也鼓励外国优秀人才在中国发挥个人才能。”潘圆圆对记者表示。

下一步,在对外投资体制机制建设方面,王文涛表示,要完善促进和保障对外投资体制机制,健全管理服务体系,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。

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机制

《决定》提到,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机制。继续实施“一带一路”科技创新行动计划,加强绿色发展、数字经济、人工智能、能源、税收、金融、减灾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。

在重点举措方面,王文涛表示,要推动同更多国家商签自贸协定、投资保护协定;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“小而美”民生项目,建设“丝路电商”合作先行区,高质量建设境外合作园区,把“一带一路”打造成造福各方、惠及世界的“幸福路”。

扩大自主开放和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,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新要求。《决定》明确,扩大自主开放,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、服务市场、资本市场、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,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。

《决定》提出,要深化援外体制机制改革,实现全链条管理。聂平香说:“要通过援外体制机制改革,着重培养最不发达国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,推动建立平等、互利、可持续的经贸合作关系。”

在王文涛看来,当前,百年变局加速演进,各国面临的发展难题明显增多,开放合作、互利共赢才是正确选择。新征程上的高水平对外开放,就是要把开放的蛋糕做大,把合作的清单拉长,全面参与世贸改革,壮大自贸“朋友圈”,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。(记者陈芳)

 

 

来源:上海证券报